杭州医学院
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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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28 2023

    招贤纳士| 浙江安评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2023)

    一、关于我们 杭州医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暨国家浙江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浙江省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技术重点实验室),始建于1997年,属国家科技部“九五” 重中之重攻关项目—“ 1035 ”工程建设项目(全国最早的五家GLP中心之一),是首批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物GLP认证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之一,并较早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化学品GLP认证,以及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完全认证资质。 历经20余年的发展,中心具备完善的软、硬件研究条件,建立了符合国际规范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为新药企事业单位提供满足药品注册要求的各类新药(疫苗、中药、化药、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治疗产品等)的非临床研究一站式服务(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研究)。迄今,中心已为数百家医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完成了800余种各类新药共计5000余项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心成功助力全球首款重组蛋白新冠疫苗获批在国内外紧急使用。 中心先后承担了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重大攻关、“863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浙江省重大攻关、浙江省自然基金等100余项科研项目;并承担了“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浙江)基地—现代中药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项目“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实验动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疫苗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全性评价平台”等研究平台的建设工作;获得国家、浙江省科技成果5项、国家授权专利7项,发表研究论文200余篇和参编专业著作10部,努力追求社会服务与科学研究的互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进。 二、合作导师简介 张立将,男,博士,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国家浙江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主任、GLP机构负责人,浙江省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1-2013年赴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医学院访问学习两年;2015-2016年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毒理部挂职工作一年。2002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2005年获东南大学医学硕士(毒理学方向),2013年获浙江大学理学博士(生化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现兼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审评专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GLP技术专家、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中国专家组专家、中国毒理学会药物毒理与安全性评价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生殖毒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药与天然药物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理学会安全药理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药物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主要研究方向:2005年至今一直从事药理毒理学研究及新药研发工作。先后主持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公益类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医药卫生计划项目等11项科研项目;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20余篇;参编专著5部;获授权国家专利4项。 三、招收博士后岗位及条件要求 博士后工作站: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研究方向: 药理学、药物毒理学研究。 招数人数: 2人 专业要求: 药理学、毒理学、生物学、医学、药学、免疫学等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 1.具有药理学、毒理学科研经历;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基础,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毕业不超过5年的博士研究生; 3.熟练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4.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者,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二区SCI论文者优先; 5.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四、招收类型 统招博士后 以应届博士毕业生的身份,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全时全职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含外籍人员)。 在职博士后 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以在职身份脱产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但需要保证博士后期间全时段在站工作)。 五、薪酬待遇 1、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浙江省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标准及范围的最新文件规定申请浙江省博士后生活补贴。 2、学校实行协议年薪制:包含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含单位缴纳部分)。统招博士后,年薪≥30万元(税前),安家费2万元,租房补贴3万元/年。在职博士后,年薪≥30万元(税前)。上述所有薪酬福利按照《杭州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杭医〔2021〕16号)相关规定发放。 3、博士后在站期间所获得科研成果参照学校科研奖励相关制度享受相应奖励;如参与横向项目工作者,按工作量享受相应激励费奖励。 4、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中心员工同等福利,含中餐餐补、节假日福利、每年体检套餐等。 5、出站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学校给予每人发放1-2万元考核奖励,学校按相关规定优先聘用为事业编制科研或教师岗位。出站时科研业绩符合杭州医学院“求真人才工程“第六层次(包含)以上要求者,可以优先推荐聘为相应层次求真人才,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具体参考杭州医学院求真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http://rczp.hmc.edu.cn/previewerlet.do?id=9278BE7798BEEF45 6、期满出站并首次就业在浙江省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浙江省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等资助标准及范围的最新文件规定申请浙江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引才补贴。 六、工作期限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 七、应聘方式 请将简历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直接发送至合作导师邮箱:zhanglj127@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博士后”。课题组收到材料后将尽快联系申请人进行电话、线上或线下面谈。

  • 05-22 2026

    合作伙伴

  • 09-24 2021

    浙江省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浙江省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原名“浙江省人用物品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10 年7月由浙江省科技厅批准成立,依托于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在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的基础上建设运行,2013年5月通过省科技厅的验收,并全部顺利通过历年运行检查。        重点实验室已建立了基本符合国际规范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技术和运行体系,专业致力于以化药、中药、生物制品等药物为主的健康产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及技术研究,以及药物毒理学、药理学基础应用研究。已通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药物GLP认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化学品GLP认证,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完全认证,具备在GLP条件下开展单次给药毒性(啮齿类和非啮齿类)、重复给药毒性(啮齿类和非啮齿类)、生殖毒性(Ⅰ、Ⅱ、Ⅲ段试验)、遗传毒性(Ames、微核、CHL)、局部毒性(过敏、刺激、溶血)、免疫原性/毒性、安全药理、毒代动力学试验等的资质条件和技术能力。        重点实验室使用面积约6800m²,其中动物实验区域3600m²,可开展小鼠、大鼠、豚鼠、兔、犬、猴等各种动物试验研究;功能实验区域3200m²,设有临床检验、病理、生殖毒理、毒代/药代动力学、药物分析、遗传毒理、免疫毒理等功能实验室,配备了各类实验仪器设备700余台(件),各种标准操作规程(SOP)700余份和规范的原始记录表600余种,具备一支由药理毒理学专家领衔,以博士/硕士、中/高级职称为中坚骨干,GLP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研究经验丰富、团结稳定的非临床研究技术队伍,可满足包括创新化药、中药、疫苗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产品等在内的各类药物的安全性评价研究需要。        重点实验室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专家3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资深GLP认证检查专家1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2名,ICH指导原则中国专家组专家1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GLP认证技术专家1名、实验室认可评审员1名,浙江省药品审评/核查专家10余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2名,熟悉各类药品、保健食品研究技术规范和注册申报相关技术与政策。重点实验室领导:名誉主任:宣尧仙研究员(二级)主任:张立将研究员副主任:陈云祥研究员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要成员:主任委员:孙祖越 研究员(上海市生物医药技术研究院)副主任委员:王全军 研究员(中科苏州药物研究院)                    何俏军 教授(浙江大学药物安评中心)                    郑高利 研究员(杭州医学院安评中心) 主要研究与发展方向:        培养一支素质高、技术强并能严格按照GLP规范要求开展各种安全评价研究的技术团队,并完善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助力浙江省创新药物的开发研究。1、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建设,药物毒理学与安全性评价新技术新方法研究。2、各类药物(中药、化药、治疗用生物制品和预防用疫苗等)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为研发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药品注册申报所需的安全性评价研究资料。3、药理学研究与新药药效评价4、其它健康产品(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成果:1、建立健全了符合国际药物研究规范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完善了常规安评工作的规范体系,其成果获得2012年浙江省科学进步奖三等奖和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一等奖。宣尧仙研究员主持承担的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建立符合国际新药研究规范的临床前安全评价技术平台”项目2014年顺利通过验收,其研究成果纳入国家科技部、卫计委认可的全国12家GLP平台宣传册中。2、2010年至今,共为200余家制药单位提供了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承担完成了1000余项各类安全性评价研究试验,研究质量全部得到委托方和药审部门及专家的好评和认可。3、建立完善了一批动物模型及其他新技术新方法,用于安全性评价,进一步保证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1)利用D-硝基精氨酸成功建立新型肾功能损伤动物模型,该模型获国家发明专利,为活性物质筛选和疾病模型安全评价研究提供了有效的研究载体;2)完成了“实验型1型糖尿病模型动物在临床前安全性评价中的应用及其发病机制研究”,进行了生存能力考察、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并阐明了该类模型发病后自身调节性T细胞(Tregs)的变化规律,对模型动物应用于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和理论参考;3)建立了中药注射剂多组分毒代动力学研究技术,建立了“基于多组分生物活性为权重的中药注射液多组分整合毒代动力学”研究技术。4)承担完成了省科技厅支持的“药物安全药理学无创遥测体系的建立”、“GLP中心药物遗传毒性高效、准确的试验体系的建立”、“吸入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等项目,重点开展了大动物马甲式无创遥测安全药理学评价体系、药物遗传毒性新方法(彗星试验高通量分析)及吸入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及硬件完善,开拓了药物安全性评价新技术新方法。4、建立了药物早期安全性筛选基地,与杭州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展斑马鱼应用于药物早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研究,为中心提供药物的早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技术支撑。承担完成了“基于斑马鱼替代模型进行心脏毒性生物标志物的筛选研究”、“斑马鱼胚胎发育毒性模型建立及其与哺乳动物发育毒性试验比较研究”、“基于WEC和ZET技术的药物发育毒性快速筛选体系的建立”等研究。5、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厅局级及其他项目40余项;发表论文一百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 可提供技术服务合作内容:1.可提供满足国家药品注册申报要求的高质量的非临床药理毒理学研究(药效/药代/安全性评价)。通过NMPA药物GLP认证的安全性评价研究项目: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和非啮齿类),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和非啮齿类),生殖毒性试验(Ⅰ、Ⅱ、Ⅲ段试验),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CHL和小鼠淋巴瘤),局部毒性试验(过敏、刺激、溶血),免疫原性和免疫毒性试验,安全药理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等。2.食品功效及毒理学评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立将(主任)手    机:13819195497电子邮箱:Zhanglj127@163.com电    话:0571-87568012-8303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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