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正式发文,我校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顺利通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定期检查,继续持有药物GLP认证资质。

2026年1月,NMPA组织由8名专家、1名省局观察员组成检查组,对中心开展为期5天的GLP定期监督检查。检查组听取中心近三年GLP质量管理体系整体运行情况专项汇报,围绕试验设施环境、仪器设备配置、从业人员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试验档案管理、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现场核查、实操核验与专题资料溯源核查,并抽取多份研究原始试验记录,进行严谨细致的合规性、规范性审核。
经全面核查,检查组一致认为:中心GLP全流程管理体系运行规范有序、管控到位,整体管理水平持续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法规及GLP规范要求。本次检查覆盖的单次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非啮齿类)、生殖毒性试验(I段、II段)、遗传毒性试验(Ames、微核、染色体畸变)、局部毒性试验、安全药理学试验、毒代动力学试验等项目在质量管理、流程管控、数据溯源均满足法规核查标准。
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是新药上市前安全性评价的法定质量管理体系,用于规范药物毒理学、安全性相关临床前试验全过程,保障试验数据真实可靠、研究流程严谨合规,是新药进入临床试验、获批上市的核心准入门槛,也是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保障公众用药健康的重要制度保障。GLP定期检查,是药监部门对安评机构体系运行、试验质量、风险管控能力开展的常态化权威监督检查。
此次顺利通过GLP定期检查,是校安评中心自2004年首批获得国家GLP认证以来,连续第7次圆满通过国家定期认证检查,充分彰显了中心成熟规范的实验室管理体系、稳定可靠的技术运行能力与完备可持续的 GLP 建设水平体系。
未来,中心将持续严守规范管理、严把质量底线,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技术水平,面向国内外医药企业、新药研发单位提供标准化、专业化、高效率、一站式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技术服务,深度融入学校“十五五”高质量发展布局,主动服务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强力支撑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与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以硬核技术能力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编辑/校对:陈怡汝
审核:陈灵芳
终审:陈云祥 黄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