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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纳士| 浙江安评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2023)

发布时间: 2023- 09- 28 10: 05浏览次数:

一、关于我们

杭州医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暨国家浙江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浙江省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技术重点实验室),始建于1997年,属国家科技部“九五” 重中之重攻关项目—“ 1035 ”工程建设项目(全国最早的五家GLP中心之一),是首批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物GLP认证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之一,并较早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化学品GLP认证,以及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完全认证资质。

历经20余年的发展,中心具备完善的软、硬件研究条件,建立了符合国际规范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为新药企事业单位提供满足药品注册要求的各类新药(疫苗、中药、化药、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治疗产品等)的非临床研究一站式服务(包括非临床安全性评价、药效学和药代动力学研究)。迄今,中心已为数百家医药企业和新药研发机构完成了800余种各类新药共计5000余项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中心成功助力全球首款重组蛋白新冠疫苗获批在国内外紧急使用。

中心先后承担了国家“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重大攻关、“863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浙江省重大攻关、浙江省自然基金等100余项科研项目;并承担了“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浙江)基地—现代中药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国家教育部“2011计划”项目“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实验动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疫苗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全性评价平台”等研究平台的建设工作;获得国家、浙江省科技成果5项、国家授权专利7项,发表研究论文200余篇和参编专业著作10部,努力追求社会服务与科学研究的互促、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进。


二、合作导师简介

张立将,男,博士,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杭州医学院/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国家浙江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主任、GLP机构负责人,浙江省药物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1-2013年赴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医学院访问学习两年;2015-2016年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毒理部挂职工作一年。2002年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预防医学专业,2005年获东南大学医学硕士(毒理学方向),2013年获浙江大学理学博士(生化与分子生物学专业)。


现兼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审评专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GLP技术专家、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中国专家组专家、中国毒理学会药物毒理与安全性评价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生殖毒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药与天然药物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理学会安全药理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药物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主要研究方向:2005年至今一直从事药理毒理学研究及新药研发工作。先后主持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公益类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医药卫生计划项目等11项科研项目;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20余篇;参编专著5部;获授权国家专利4项。


三、招收博士后岗位及条件要求

博士后工作站: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研究方向:

药理学、药物毒理学研究。

招数人数:

2人

专业要求:

药理学、毒理学、生物学、医学、药学、免疫学等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

1.具有药理学、毒理学科研经历;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研究基础,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毕业不超过5年的博士研究生

3.熟练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4.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研究项目者,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中科院一区/二区SCI论文者优先;

5.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四、招收类型

统招博士后

以应届博士毕业生的身份,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全时全职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含外籍人员)。

在职博士后
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以在职身份脱产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但需要保证博士后期间全时段在站工作)。


五、薪酬待遇

1、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浙江省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标准及范围的最新文件规定申请浙江省博士后生活补贴。

2、学校实行协议年薪制:包含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含单位缴纳部分)。统招博士后,年薪≥30万元(税前),安家费2万元,租房补贴3万元/年。在职博士后,年薪≥30万元(税前)。上述所有薪酬福利按照《杭州医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杭医〔2021〕16号)相关规定发放。

3、博士后在站期间所获得科研成果参照学校科研奖励相关制度享受相应奖励;如参与横向项目工作者,按工作量享受相应激励费奖励。

4、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中心员工同等福利,含中餐餐补、节假日福利、每年体检套餐等。

5、出站考核优秀的博士后,学校给予每人发放1-2万元考核奖励,学校按相关规定优先聘用为事业编制科研或教师岗位。出站时科研业绩符合杭州医学院“求真人才工程“第六层次(包含)以上要求者,可以优先推荐聘为相应层次求真人才,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具体参考杭州医学院求真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http://rczp.hmc.edu.cn/previewerlet.do?id=9278BE7798BEEF45

6、期满出站并首次就业在浙江省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浙江省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等资助标准及范围的最新文件规定申请浙江省博士后研究人员引才补贴。


六、工作期限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


七、应聘方式

请将简历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直接发送至合作导师邮箱:zhanglj127@163.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博士后”。课题组收到材料后将尽快联系申请人进行电话、线上或线下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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